1.身为
信用卡持有者,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时还款,并且拖延了三个月之久,那么银行将有权利停止持卡人对于该张信用卡的
使用权。
2.大部分银行通常规定,当
拖欠款项达到三个月份时,便会暂停其信用卡的使用权限。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诸如招商银行等个别银行,将会在拖
欠款项两个月之后停用客户的卡片。
在遇到这种情形之下,虽然信用卡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但持卡人仍然需要承担
滞纳金的账单,同时,利息也将持续累加。
3.对于
逾期违约行为,如果逾期超过三个月仍然未偿还欠款,银行会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
催收工作。
根据
借款合同与
担保合同的条款,银行可能会启动法律程序,向法院提
起诉讼。
届时,法院将按照相关条款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
贷款人及其
连带保证人的全部银行账户资金,同时查封已经进行
抵押或
质押的资产等。《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