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突然发现自己的
身份证与银行卡同时遗失,请务必保持沉着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当务之急是立即联系银行客服,进行银行卡的紧急挂失服务,因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挂失需由个人亲自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柜台办理。
此时,您因身份证也不慎丢失,因此只能通过电话进行口头挂失操作,只需提供相关的证明信息即可成功备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口挂失效期为五日以内。
2.在完成上述银行卡事务后,您应尽快按照相关
法规程序,向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身份证申请。
公民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延迟,在此期间,您可考虑申领
临时身份证以备不时之需。
我们相信,这样的
处理方式将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财产安全。
如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都可以随时寻求警察局或银行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