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律法
法规之要求,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办理银行账户,已不再受需征得
法定监护人同意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
监护人负有代行
被监护人进行
民事法律行为、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
财产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义务。
在法律意义上,凡年满十六周岁且以个人自身的劳动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未成年人,应视为具备完全独立
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
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