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病休标准及条件之明确规定如下所示:
第一,
公职人员、
企业职工以及国有改制企业
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是残疾人,如果因为疾病或非
工伤而导致身体受损,并且他们愿意在自愿的前提下申请提早结束雇佣生涯;
第二,男性员工年满五十岁,女性员工年满四十五岁(申请病休的年份之内,依据个人人事档案中的最早记录为准),若申请提前离职,则不受年龄限制。
《国务院关于工人
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
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