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尽到养育之责的人士,法律赋予他们相应的
诉讼权利。
养育子女不仅是为人父母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义务,更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谋生的成年人应负起的基本责任。
若有此类情况发生,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在经济上仍需依赖父母的状态下,有权请求身为父母者支付适当的
抚养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