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服务收费方式,主要包含两种形式:
其一为常规性收费模式,依照本省
律师协会所规定的行业标准来进行费用收取,同时需签署委托
代理协议,于
立案或者开庭前须一次性地向律所缴纳全部款项。
另一种便是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双方需基于具体商议内容,签订相应的风险代理协议书,这类代理授权通常具有特殊性质。
尽管初期成本相对较低,然而后期律师费用却相对于常规收费方式要高出许多。
作为律师,代理案件乃是其职责所在,因此在您委托其为您提供服务之际,应当承担相关的律师费用,其中并无
胜诉与
败诉之分。
若如
交通事故纠纷中的
肇事方代理情况来说,依据您所阐述的观点,律师恐怕无法获得酬金,究其原因在于
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损失必然会引发
赔偿责任,而这无疑是一场毫无胜算的
诉讼,只不过是在讨论
赔偿金额大小的问题罢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