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合同在
期限届满之后不
续签的情况,一般而言并不需要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此种情形常见于
租赁合同等诸多领域。
然而,针对
劳动合同而言,当合同期满后,雇主决定不予续约或甚至采取降低工人薪资福利等措施使得工人们无法继续
签订合同时,雇主须向该劳动力提供
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
经济补偿标准依
劳动者在原单位服务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的固定薪酬作为
补偿金。
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整年计算;
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雇主只需给予其半个月固定薪酬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