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各地区
律师受理
离婚纠纷案件收费标准存在差异,这部分收费由各地区律师协会依据相关
法规予以核定和规范。
在律师事务所与客户就
律师服务收费达成共识时,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多个关键因素:
1、所投入的工作时间量;
2、法律事项的复杂困难程度;
3、完成该法律事务所需的律师人数及其专业技能水平;
4、委托人的经济支付承受力以及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5、律师可能承受的风险及责任;
6、律师的社会口碑声誉及实际工作表现;
7、处理案件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其他必需的附加成本费用。
此外,当前律师的收费多样化,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1、以固定价格作为起点,并依据超过某一特定数目的争议财产额外收取一定费用。
例如,某位律师的收费基准为五千元,无论案件争议金额大小,即便没有任何争议财产存在,其基础价格亦将仍保持在五千元。
若争议财产已超出五十万元,则超出部分需额外按一定比例增收。
2、风险
代理制度:
先收取一定的基本费用,然后以约定的方式计算返还财产数目对应的收费额度。《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
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
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
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
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
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