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即使存在过错行为,相关
责任人依然保留甚至获得
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若夫妻两者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则过错方仍有可能直接担任起孩子的
监护责任。
然而,若无法协商解决争议,法庭将依据利于子女成长和发育的原则做出裁决,并在此过程中对过错方的过失行为予以合理考量。
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婴儿倾向于由母亲亲自照顾;
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孩童,父母双方未能就
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法庭将依照双方实际情况,遵循有利于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定。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律应充分尊重新生儿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