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支付
抚养费用而遭到
起诉可能带来以下潜在风险与影响:
首先,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未能按时给予抚养费用的一方将会面临来自于法律的严厉制裁。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作为父母一方,如未能尽到
抚养之责,则由
未成年人或无法独自生活的成年人有权请求求助于其亲生父母,尽速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当经过法庭审理并做出判决要求支付抚养费用时,拒绝执行决议内容的一方,将因为
违法行为被迫接受法院的
强制执行措施。
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对未履行义务者进行司法
拘押。
其次,假如受害方已经在法院或是相关行政机关备案登记过关于抚养费方面的协议或协议结果,并且一方并未在该期限内投入足够的资金,那么另一方便可以向法院
追讨,或者选择直接
申请执行。
对于不服从有关抚养费用、扶助金、
赡养费、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以及儿童探访权等判决或决定的
当事人,法院则有权采用多种强制手段,确保判决的执行。
此外,所有相关的个人和机构都需要积极协助并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