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产假的薪资待遇问题,各企业应根据在员工休假前的实际薪酬水平来安排支付标准。
然而,若企业已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为员工参保
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就无需承担相应的
产假工资责任,而可将之暂时搁置,由负责管理和运营生育保险机构的相关部门,按照该企业上一年份内全体员工的月均收入水平,给予其对应的生育津贴作为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