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任何一种方式都应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确定。
在做出
离婚决定之前,原被告之间需就
财产分配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任何一方均不得独自决定。
(二)男女性享有平等的权利。
在
财产分割过程中,不应受到性别歧视,不能因为女性收入不如男性就剥夺她们相应的份额;
相反,我们更应该保护她们的权益。
(三)子女及女方权益应得到充分照顾。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共识,则由人
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照顾子女与女方的利益为首要原则。
(四)在一定情形下,应实行
补偿原则。
例如一方生育子女,照顾年迈的父母,帮助另一方工作并承担更多的责任,此时他们可以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诉求,法院也应该支持这一做法。
(五)绝对偏袒无过失方。
在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问题该如何处理呢?结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当子女不满两周岁是,通常会优先考虑将其判给母亲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话,法院会依据不同因素来判断哪一方适合抚养孩子;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需征求其意见;
对于父母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的,法院亦可以介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