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少年实施
寻衅滋事之行为,一旦沦为
刑事犯罪,法律规定其将受两种惩戒方式:
(1)通常情况下,
刑罚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2)若少年召集其他人反复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导致社会秩序严重受损,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少年罪犯,法律规定应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若情节轻微,甚至可考虑免予
处罚。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