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赔付责任:
1.投保人故意致使
被保险人死亡或身体受到伤害;
2.被保险人由于自杀、自残、
故意犯罪或者自身
故意行为引发的冲突或受阻于国家
执法机关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3.被保险人长期酗酒或主动参与毒品滥用活动;
4.被保险人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辆、未获得合法有效驾驶证或者所驾车型未取得有效行车证;
5.由精神疾病引发的
意外事故;
6.由于妊娠、流产、分娩以及药物反应等因素导致的身体损伤;
7.因未遵循医生建议私自用药产生的不良后果。
《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
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