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
未成年人因其心智尚未发育完全,并未具备独立承担
刑事责任的能力,故不论其行为表现为何种性质,皆无法被视为
刑事犯罪,因此不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不应受到
刑事判决。
然而,为促使未成年人改正错误、树立正确价值观,相关部门和人员可采取其他非
刑罚性的方式进行引导与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