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用人单位未能对该合同进行续订,则
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将被视为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除非在劳动者无任何过失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才可合法地解雇双方所签署的劳动合同。
至于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其金额应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来决定。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而对于服务周期为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劳动者,其获偿月份数将按照一年计算;至于服务周期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其获赔的经济补偿金将为半个月的工资。
此外,若劳动者的
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其所得的经济补偿计时薪资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准,支付这部分款项的期限上限将为最多十二年。在此所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所有工资总和的平均值。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