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位雇员遭遇公司解雇时,其所应获得的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准可概括为以下原则:倘若这是一次不合法的解除行为,则按照二倍标准来予以计算.(1)对于经济赔偿金的具体数额,根据雇员在本公司所供职的年限长短决定,每满一年即给付一个月的
工资;
(2)若雇员供职期限超过六个月而未达一年者,将以视为已满一年来作为计算标准;
(3)在雇员供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情况下,公司需向其支付半个
月工资作为象征性的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