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司法审理流程的进展情况,
取保候审的最终截止日期是无法准确确定的,但是在法律层面,我们有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在这一期限内未能确认
犯罪嫌疑人身犯
违法事实,那么该案件的
当事人就必须得到释放。在整个取保候审以及
监视居住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当我们发现某起案件并不应该受到
刑事追责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达到时,我们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在解除这些措施后,我们必须及时地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以及相关的机构。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都享有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当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之后,他们所聘请的
律师也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必须采取
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