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上诉权利仅限于具备特定资格或能够依据合法程序行使该权利者。具体而言,对于涉及到民事以及经济矛盾的
诉讼案件,包括原告、被告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都拥有上诉的权力。而那些不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如果在初审阶段的判决中明确认定他们需要负有相应的责任,那么他们同样拥有上诉的权利。针对这两种类型的争议案件,他们的
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及10日。这个时间期限自接到初审
判决书或裁决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如超过法定时限就无法进行上诉申请。
在准备上诉申请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上诉状,同时按照对立面
当事人的人数决定副本数量,并且需提前交付
上诉费用。上诉状里需要详细列明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
个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
案件类型和编号、上诉请求的内容以及主张的理由等等重要事项。这个上诉状通常会被送至原审法院,同时还要依法缴纳相应的上诉
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审法院把它转交给上级法院。当然,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申请。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