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车险理赔请求已超出法定
诉讼时效期限,
当事人仍有权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赔偿问题。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仍然具备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的权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将享有相应的
抗辩权。在多数情况下,若涉及到的是商业性保险品种,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此类案件可以由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
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