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事诉讼活动中,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定强制性措施,其意即在满足缴纳
保证金或者提供
担保人为条件之后,涉案人员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享有的在户外自由生活的权利。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种自由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免去
刑罚的责任。若经法院公正裁决,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且根据实际
犯罪的情节及相关法律
法规,仍有被判定执行
有期徒刑之可能。因此,对于被告来说,取保候审只是保障程序公正的手段,而非赦免其刑罚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