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申请可在
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进行操作,然而,从实践角度来看,多数情况下
申请取保候审会出现在
侦查阶段或是
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甚至是辩护律师都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在提出申请之际,应以
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
递交申请书,同时附上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及请求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