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职时必须提前提出一个月申请。因此,当
劳动者有辞去当前职位之意时,务必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正式提交申请,而如果处于
试用期阶段的话,则只需提前三天进行相应的通知。
然而,若用人单位存在违反《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公司的
劳动关系,无需事先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