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申请停薪留职一事原则上不得超出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内,将不会有职位晋升的机会,也无法享受到各类津贴、补贴及劳保福利待遇。
2.若因疾病或残疾导致基本
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参照
辞职方式进行处理;但倘若其从事的是非法活动,并符合《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规定的开除条件,原用人单位则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开除处理。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
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
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