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严格的法学界定,接受女方嫁娶之时所带来的礼金并在女方家庭中生活、服侍长辈以及
抚养妻儿的男子被称之为“入赘”,他们与女性嫁入男方家后所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责任是完全平等的。若上门女婿在此后的生活经历中,对自己的岳父岳母承担了主要照顾、抚养的责任,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他将拥有与岳父岳母的子女及父母共同
继承他们财产的资格,成为
遗产继承人中的首位。
然而,如果上门女婿仍在世,那么他本身并不享有任何
继承权,而是将由他的配偶享有该项权利,从而避免可能在继承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冲突或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上门女婿的赡养责任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