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决定拒绝对投保人进行理赔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正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1.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投保人可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积极沟通,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
赔偿方案。
2.提交
仲裁申请: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则可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3.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经过上述两种方式仍未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投保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