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时缴纳
社会保险引发的工伤
赔偿争议,
仲裁时效为自发生事故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在此期间内,如遇
不可抗力因素或是基于其他合法合规的理由,导致
当事人无法向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时,仲裁时效将被暂时中止。然而,当阻碍仲裁时效的因素得以消除后,仲裁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