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除了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各类保险中,当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索要保险金时,其
诉讼时效期应设定为两年时间,且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件发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2)而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来说,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则其
诉讼时效期间将设置为五年,同样是从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