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须严格遵循索赔时效的要求,若超越此期限,无论是
被保险人抑或是受益人均不得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同时亦须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必备单证并申请领取保险金,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追索权益。更为重要的是,不同类型的保险其索赔时效也会各有差异。例如,针对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设定为5年;
同时,对于其他种类的保险,如财产保险等,其索赔时效则通常设定为2年。为了敦促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能够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便于保险公司更快地履行理赔职责,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保障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特别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能在此期间内行使这一权利,那么他们的这一权利将会自动消失。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可划分为两大类:
首先,对于除人寿保险外的其他各类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请求
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权利,自他们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未行使时便会自动消灭。
其次,对于人寿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权利,自他们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满5年未行使时便会自动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