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有意申请
停薪留职,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的停薪留职请求,待单位行政领导进行审批之后,彼此会签署一份详尽的“停薪留职”协议,同时还应将此协议上报至企业的主管部门以及贵地区劳工人事部门进行备案。其次,若您希望在停薪留职期间从事
个体经营活动,那么您务必要参照上述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前往本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第四条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
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
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
计算工龄。
第五条
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的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停薪留职”人员,必须凭“停薪留职”协议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