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您在小区中遭受他人饲养宠物犬攻击并受伤时,应视具体情形向该宠物犬的主人索求
赔偿。
具体来说:若当时犬主为宠物接种了疫苗且予以牵绳拴定的状态下遛狗,那么您所受的损伤,包括
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开支,都有权要求犬主全部负责;
然而,如果这起事件起因于您主动挑衅甚至伤害该宠物所致的咬伤,例如您对它进行骚扰或者
暴力对待,那么此时,犬主将有可能免除其
赔偿责任乃至减小其赔偿程度。
其次,倘若犬主在未经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任由宠物便跑,导致您受到攻击和损伤,那么您依然享有向犬主要求全额赔偿的权利。
再次,如果在小区内部发生您被流浪狗袭击的事故,则索赔
责任人会视具体情况而定:假设您能证实该流浪狗原本属于某个特定的养犬者,那么您便可向其追偿全部损失费;反之,如果您无法找到流浪狗原先的饲养者,那么您或许可以尝试请求物业管理公司分担部分赔偿。
最后,我们的法律
法规在此也提供了明确支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章就规定,“饲养的
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如系被
侵权人
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发的动效,可以免除或降低其应负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