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招
投标过程中进行的围标、串标行为,它不仅侵害到其他投标方以及国家、集体等所有合法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同时,这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及公平竞争原则的猛烈冲击,如果性质极其恶劣,亦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23条所明文规定的
串通投标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
2.串通投标罪是指竞标各方(即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
招标各方(即招标方与投标者之间)之间,通过相互
串通投标报价来破坏招标程序公正性,从而损害
招标人、其他投标方、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若
情节严重,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3条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