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起诉程序如下:
第一步,撰写
起诉书,将原被告双方的基础信息详尽列出,明确提出诉求(即
当事人的法律主张以及
诉讼期望),详细说明事件的来龙去脉;
其次,携带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地法院
立案庭提交申请;在通过审核并获得受理之后,法院将向被告方发送起诉书副本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发放举证通知书和被告的
答辩状;紧接着,法院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确定开庭日期,并向各方发送
传票,请按传票所示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