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适用于
公务人员、企业员工及事业单位从业者等各类人群,包括国有改革企业中已经解除了
劳动合同的离职人员以及残疾人士。在这些人当中,若因疾病或非因公受伤而导致身体状况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且个人自愿提出
提前退休的申请,均可适用此方案。
(二)对于男性而言,年满五十周岁,女性则需达到四十五周岁(申请
病退的年份内,以人事档案中的最早记录为准)方可申请提前退休。
然而,对于申请退职的人员来说,年龄方面并无任何限制。
(三)申请人必须满足缴纳
养老保险费用(包含视同缴费部分)达十五年以上的条件(未被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人还需要提供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作为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