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您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遭遇商家
欺诈行为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商家自行沟通并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若无法解决问题,可寻求第三方协助,例如向
消费者协会或类似调解机构
提出诉讼请求以展开深入调查;
再次,您还可以考虑向相关的行政部门发出投诉举报;
最后,若前述手段仍未能实现维权目的,您还有权利向相应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甚至直接到人
民法院提起
法律诉讼。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
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
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
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