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的
抚养费用数额之规定:父母双方向应可依据共同协商达成的协议来明确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倘若无法达成此种协议,则具体的抚养费用将交由法院依照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裁定。在通常情况下,若非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稳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便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予以支付。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