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期限分为两种
类别:人身寿险的索赔时限通常设定为五年;而针对其他种类的保险,其索赔时限则普遍规定为两年。
保险索赔必须在上述所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若超出此期限,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未能提供相关必需的证明文件以及未领取保险金,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了相应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