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
担保人为被告时,如若对方主张
债务并经过法院判决确认为有效,同时被
担保方仍未履行债务,
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请求,依现行法律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定义的义务,人
民法院将有权力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对被执行人士应尽义务部分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及出售或变更所有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
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