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对于
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标准约定不够明确清晰,导致产生相关争议的话,用人单位以及员工双方都有权进行再次商议。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应该参考并运用
集体合同所规定的相应条款;倘若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中并无关于工资待遇的具体规定,那么就应按照相同岗位、相
同工作内容的员工所获得的薪资水平来确定;同样地,如果集体合同中也没有涉及到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标准,那就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