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开发商领域,
一房二卖现象的出现,往往源于商家主观上存在的
欺诈意图与行为,这类情况在满足法定情形之下,便有可能演变成
合同诈骗罪行。具体而言,如果
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并在签署及执行合同时采用欺骗手段,强行获取对方
当事人财产,且
犯罪所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将面临
罚金的
处罚。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