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和/和解:此为解决
合同纠纷的路径之一,当相关
当事人对于合同产生了纷歧或争议时,可以经过再次的协商讨论,致力于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将争议事项在尊重各方权益的前提下达成一个共识性的结论,进而解决矛盾纷扰。
2.调解:在此过程中,需要借助第三方人士的力量及专业性知识,主导调解程序,运用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手段,化解有关合同方面的冲突和
纠纷。
3.
仲裁:这是一种基于双方共议决定的解决争议策略,即由有关当事人共同决定将争议导入具备公认公信力的第三方,由这个第三方权威进行公正公平地评审判断关于争议的正误是非,以形成最后的裁定结果。
4.
诉讼:这是国家审判机关,即人
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特定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协作配合之下,有序合理地进行诉讼活动,通过它来决定并解决纠纷争端。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