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购买过程中,若
购房者单方面毁约且未签订相关协议,其所支付的
购房定金将无法退还。
然而,当因特定情况或由于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署商业
销售合同时,或者双方对于协议及其
补充条款的条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未能
签订合同的责任并不在任何一方时,此时
定金则有可能被退还。
另外,如果是卖家单方面毁约且未签订协定,其所收取的定金仍需全额返还并额外双倍补偿给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