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购房者所支付的团购费用显著高于正常水平,即使在
房屋买卖合同之中并未将此笔款项明确纳入购房总价款内,然而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的话,购房者依然有权要求返还这一费用。
首先,需要评估出购房者是否因为支付了高昂的团购费而蒙受了
经济损失,主要是通过对比团购费用与房屋备案合同中所规定的房价总价之和,是否超过了
签订合同时当地市场上实际房价的标准。
其次,审慎查看
购房合同是否已经获得了解除,并且在解除之后,将其视为购房总体付款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返还给购房者。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