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对策略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关于开发商交付的不符合标准的房屋:
1.实际履行:如
购房者所购房屋之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潜在缺陷,即使此类问题可以通过加固等方式进行修复,并能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那么购房者仍可请求开发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合同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来履行其应负的义务;
2.
合同解除:若屋房产出现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
工程质量问题,难以通过修复手段加以解决时,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起合同解除申请;
3.
违约金及
损害赔偿: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房屋未达标准,购房者无论是选择实际履行或是提起合同解除行动,都不会妨碍其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并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
4.违约
侵权责任:由于
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而对另一方的人身权、
财产权造成侵犯,受害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按照现有的法律条文要求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依据其他现行法律提出侵权责任诉求。
其次,关于购房后发现
房屋质量问题的:
1.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质期之内,开发商有责任承担起房屋修复工作。如果开发商选择不予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的,购房者有权自行组织人员进行修复作业,或者委托他人代为修复。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因此导致的其他方面的
经济损失须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2.因其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及使用的:这一特殊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请求启动合同解除程序同时要求
赔偿相应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