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买卖契约
纠纷能否进
行权利确认的问题,应当依据各个案情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评估。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只要涉案
当事人具有真实的书面
证言能力以及真诚的意思表白,并且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内容合乎法律规定,符合法定格式要求,则该项房地产买卖关系自成立之日起不得有故意串谋以损及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之权益的行为,亦不得借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这样,该份契约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可依照法条规定进行权利确认。因此,在房地产买卖契约争端中,倘若涉及到权利确认的问题,应该根据实况进行精确的分析与妥善的处置。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