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从原雇主
辞职之后,母公司会为您提供一份正式的辞退通知书。
若您的新工作接收方是国有性质的机构,便可以通过该文件向相关部门申请转换和
调档。
然而,若是在民企工作,虽然大多数
私营企业并无能力直接管理和接收员工的
个人档案,但是他们通常都会将这些员工的人事档案委托给当地的人才市场进行保管。
为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您需要带上原单位所颁发的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前往原先工作地点的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公司开具调档函;
然后,再携带新用人单位与您签署的新的
劳动合同副本,前往新就业地点的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当涉及到国企跳槽至私企或是私企转向国企这样的情况时,便涉及到了第三方如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以及人力资源公司等与具备档案接收权限的企业之间的衔接事宜,而在此过程中便需遵循上述第二点的流程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