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乃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
劳动关系、清晰界定彼此权益及义务的契约性文件。
凡欲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皆需
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所导致的损害理应依据协商处理而非单一采用员工
基本工资作为
赔偿计算基准。
用人单位从实际雇佣职工之次日起,若在约一年内迟迟未能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须自第二个月起至按年计算期间,对劳动者支付双倍的
工资报酬,且劳动行政机关有权予以责令纠正。
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或者
赔偿金,应当以其最近十二个月的全额应发工资的平均值为准进行计算。
对于自雇佣之日起已经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可以视为已满一年计算;
然而如果仅仅六个月以下的时间,则应仅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