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客户可以选择以书面文件的方式,比如通过挂号信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来告知开发商其决定要
退房这一情况。当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而触发的退房情况发生时,其所承受的相关损失也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并对之负责;若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的房屋购买协议中有明文规定关于退房
赔偿标准的条款,则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执行,但如果合同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其实际可能遭受的
经济损失,客户还可以继续向开发商提请
赔偿。
其次,从客户正式提出退房请求的那一刻起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需无条件地配合客户办理各类退房手续,包括将客户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如数归还给客户以及协助客户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相关的
购房合同手续等工作。再者,开发商需要在客户正式送出退房通知后,立即将所有的购房款项在第一时间返还给客户本人,同时还要全力协助和配合相关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办理完所有的还款手续,以确保退房过程顺利且高效进行。
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流程中的事项均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从客户正式发起退房通知之日的每隔一日开始直至客户完全收到所有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都必须每日向客户缴纳适当的
违约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