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开发商是具有对合同进行变更的权利,然而这需要经过
购房者的
协商一致才能实现。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合同签署之后,若双方
当事人达成共识,则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然而,如果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对
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