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文书的正上方书写“
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诉状”的字样作为标题;
2.详细列出
诉讼中的各项行动主题。原告与被告为讼事活动的主要涉案方,如有牵扯到第三方因素,亦须将其逐一列举出来。若案情涉及公司组织等实体单位,需注明具体单位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以及其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同时建议附上相关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查验;
3.在诉状中,应以序号分段,并严格遵循“法律命令请求书”的格式来撰写
诉讼请求部分;
4.陈述事实经过与理由,力求清晰准确;
5.在文末,由法院及
起诉人(原告)明确标注起诉日期。对于向人
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必须提供一份以上由令状人亲笔签字(加盖公章、捺指印)的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